銀保監會:堅決打擊違規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
發布時間:2019-03-22信息來源:英大財險
《中國經營報》記者從業內人士處獲悉,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已于日前下發內部文件。該文件稱,近期,個別保險公司違反《中國保監會關于嚴格規范非保險金融產品銷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違規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形成風險事件,暴露出保險機構在非保險金融產品銷售管理、從業人員管控以及風險處置等方面存在嚴重問題。
銀保監會方面認為,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違規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是嚴重違反監管規定的行為,對保險行業誠信形象和社會穩定都會產生不良影響,必須予以堅決打擊。
據悉,自收到文件之日起,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要深入開展自查,以省分公司為單位,針對重點人員全面排查違規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問題。各保險公司省分公司及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應于2019年4月30日之前向當地銀保監局書面報告自查情況。
該文件還顯示,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要嚴格按照《通知》規定,重點針對所屬機構及從業人員銷售資質、產品準入、業務隔離、備案管理、分類處置等內容,梳理檢查公司相關管理制度是否完備,機制是否健全,執行是否到位?偣疽袑嵃凑毡O管要求,自上而下督促層層建立從業人員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管控制度,落實管控責任。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已經有一些保險從業人員假借介紹保險產品名義,向消費者推銷P2P等非保險金融產品,以“保本高收益”引誘消費者出資購買,有的甚至構成金融詐騙和非法集資。2018年4月26日,銀保監會發布《關于防范保險從業人員違規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的風險提示》,提醒廣大金融消費者:一、核實資質,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二、細讀合同,確認產品屬性;三、理性消費,不受“保本高收益”迷惑。
上述文件進一步稱,各銀保監局要加強對轄區內保險機構和從業人員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行為的監管,對落實監管要求不到位、自查走過場的機構,要列為現場檢查對象;對查實的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罰;對發現的風險隱患,要快速反應,有力有序化解,防止發生群體性事件。
這或是2018年銀保監會合并以來的又一次監管亮劍前兆。合并之初,有中小險企人士分析認為,銀行和保險之間的業務合作、交叉越來越普遍,監管“合二為一”之后,對于推動兩個行業之間的合作,將起到較大作用。
對于新監管機構主導下的未來監管環境,保險業界普遍預期只會越來越嚴。不過,業內對此已做好心理準備,并認為嚴監管并非壞事!皩τ诤霉緛碚f,是好事,不會有負面影響;對于相對差一些的公司而言,長期影響也是正面的,有助促進經營好轉!